少女醉酒照被妈妈做成蛋糕,醉酒签署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?
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以下五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:1、一方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2、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利益;3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4、损害公共利益的;5、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。因此,要分析醉酒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,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如果是当事人明知要签合同,却仍然喝酒,进而完成合同签署,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,应当对自己醉酒后实施的民事行为和后果有预见性,既然是自愿饮酒,那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,故不能以醉酒为借口逃避责任,该合同当属有效。但是,如果能够证明一方是有意灌醉另一方,并利用其醉酒状态达到签署合同目的的,则可以向***申请撤销该合同(注意:是可撤销,而不是无效,必须通过向***申请撤销的方式实现目的)。
醉酒女子半夜走错房间,与陌生男子***,男子是否构成***?
醉酒女子半夜走错房间,与陌生男子***,男子是否构成***?
只要女方提出控告,并且有证据证明发生了关系,那么***罪名几乎不可能脱掉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: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***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。
***不满十四周岁的***的,以***论,从重处罚。
***妇女、******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***、***或者***;
(一)***妇女、******情节恶劣的;
(二)***妇女、******多人的;
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***妇女的;
(四)二人以上***的;
判定是否构成***罪的根本原则是:是否违背女性意愿。醉酒女子走错房间,与男子***,是否构成了***罪,得看女子清醒后的态度。
因为女子醉酒后,走错房间了,肯定是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,这个时候,女子已经失去反抗能力,对自己的行为也失去控制,就像是一个智障者,是否自愿与男子***只能以女子清醒后的态度来确定,如果女子不追究男子的行为,可以视为其当初是自愿,否则就应该是违背了女性的意愿。
另外,这名男子的行为也太丑陋了,就算在其花言巧语下,醉酒女子同意与其***,也有***、***之嫌;就算女子当初没有反抗,做为一个清醒的人也不应该乘人之危。
从以往的判例来看,类似的事情多数是按***罪判决的。
一男子正在宾馆的房间里做着美梦,希望有什么好事发生。这时候正巧有名女子走进了房间,对男子送了一大堆秋天的菠菜。
该男子非常惊喜,这正是:“天上掉下来一个林妹妹”。
于是男子喜出望外,经过几番内心挣扎,与该女子***。
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该男子构不构成***罪呢?
我认为:这个应该构不成***。
因为该男子没有***取任何非法的手段,他也不知道女子到底是愿意或者是不愿意?“女人心海底针”,毕竟该男子学的心理学还不深,还摸不透女人的心。
女子是自己送上门的,对于该男子来说是天降好事,哪能想到是女子不愿意的问题。
虽然该女子满身酒气,但是***都知道,“一般的女人不喝酒,喝酒的女人不一般。”
既然是不一般的女人来了,所以该男子也不客气了。
如果在这种情况下,说男子构成了***罪,那对于该男的来说简直是太亏了。